当前位置:  主页 > 政务公开 > 应急管理 >

明山区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07-01-18 08:57来源:区政府办公室 点击:

 

为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危险废物事故的应急工作,减少环境危害,保护公众安全,依据国家环保总局《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本溪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本政办发)和《本溪市危险废物事故应急预案》(本环发200671)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明山区内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危险废物发生的各类事故。
一、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
及时控制危险废物造成事故的危险源,防止事故的继续扩展;抢救受害人员;指导群众防护,组织群众撤离;做好现场清理。
二、应急救援组织与响应
1. 本预案为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应急组织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组织系统和应急响应系统一致。
2. 建立报警反应系统,保证通讯畅通。在区环境保护局设立报警电话:3154580。当发生应急情况时,现场人员必须采取抑制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蔓延,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主管领导人应根据事故地点、事态的发展决定应急救援形式。
三、应急救援的实施
(一)现场疏散组织
1. 设置警戒区域。事故发生后,由当地公安和安监部门对现场进行封闭,应根据化学品的泄漏扩散情况或火焰辐射所涉及到的范围建立警戒区,并在通往事故现场的主要干道上实行交通管制。警戒区域的边界应设警示标志并有专人警戒。除消防、应急处理人员以及必须坚守岗位人员外,其他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泄漏溢出的化学品为易燃品时,区域内应严禁火种。
2. 组织紧急疏散。迅速将警戒区及污染区内与事故应急处理无关的人员撤离,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伤亡。紧急疏散时应注意,如事故物质有毒时,需要佩戴个体防护用品或采用简易有效的防护措施,并有相应的监护措施。应向上风方向转移;明确专人引导和护送疏散人员到安全区,并在疏散或撤离的路线上设立哨位,指明方向。不要在低洼处滞留。要查清是否有人留在污染区与着火区。为使疏散工作顺利进行,处置现场至少应有两个畅通无阻的出口,并有明显标志。
(二)急救措施
人员配备:专业工程师、技术工人、操作工、安全员,所有人员经过专业操作和现场急救培训。在事故现场,化学品对人体可能造成的伤害为中毒、窒息、冻伤、化学灼伤、烧伤等,进行急救时,不论患者还是救援人员都需要进行防护。
现场急救注意事项:选择有利地形设置急救点;作好自身及伤病员的个体防护;防止发生继发性损害;应至少2–3人为一组集体行动;所用的救援器材需具备防爆功能。当现场有人受到化学品伤害时,应立即进行处理,经现场处理后,迅速护送至医院救治。
(三)泄漏应急处理
泄漏处理一般包括泄漏源控制及泄漏物处理两大部分。
1. 处理泄漏注意事项
进入泄漏现场进行处理时,应注意以下几项: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器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应严禁火种;应急处理时严禁单独行动,要有监护人,必要时用水枪、水炮掩护。
2. 泄漏源控制
可通过控制泄漏源来消除化学品的溢出或泄漏。
3. 泄漏物处理
现场泄漏物及时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使泄漏物得到安全可靠的处置,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四)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戴全身专用防护服。灭火剂应采用干粉、水、砂土。
四、现场清理及废物的包装
1. 入场检测。进入现场要进行放射性、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及包装破损情况的检查。
2. 收集时的包装。根据现场情况考虑准备材料,进行密闭包装。搬运和装卸时应轻拿轻放,避免脱手落地。
五、废物的安全转移运输
1. 运输前,到接收地公安分局办理《剧毒物品运输证》,与移出地有关公安和交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到环保部门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2. 处置时间的确定应结合天气情况,充分考虑到山区的特点,与市气象部门联系后确定处置和运输时间,确保操作周期内必须为晴天,风速、风向、温度及湿度都应有利于处置作业。
3. 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4. 装卸运输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 装卸前,对车辆及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卸车后必须洗刷干净。
6. 运输应指派公安人员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7. 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六、周围环境监测
处置完成后,再对周围土壤、水质进行监测。
七、附则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区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和更新。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