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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市明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12 16:52来源:未知 点击:

 

第一部分 明山区委老干部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离退休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及各项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全区老干部局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全区离退休干部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微观沟通、协调,全面落实好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
3、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有组织、有领导地发挥离退休干部作用,使离退休干部在经济和政治领域里有所作为。
4、负责老干部活动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并指导老干部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做好重大节日老干部活动的组织安排。
5、负责协调离退休干部安置和异地安置工作,接待并处理好老干部的来信来访。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7、做好老干部工作调研和信息上报与交流工作。
8、负责对老干部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提高老干部工作者的服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委组织部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明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点击下载...)

第三部分 明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31.4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24.3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4.37万元。
2.上年结转和结余7.06万元。
(二)支出总计114.20万元,包括:
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22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17.2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明山区委老干部局2016年整体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54万元,项目支出32.6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2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62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1.96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2.66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60万元,包括: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6.60万元。
3. 住房保障支出2.9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2.98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万元。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5年下降了1.0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8万元。2016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老干部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离退休老干部专用车1两。
老干部局2016年部门决算中,本年收入为124.37万元,同比增长8.97万元,增长了7.8%,主要因为报刊等费用涨价;2016年部门决算中,本年支出114.2万元,同比增长了9.2万元,增长了8.8%,主要因为报刊等费用涨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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