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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7-04-05 16:46来源:未知 点击:

 

2016年,明山区按照省、市关于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区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政府副区长任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确定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由1名副主任和1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街道、区直各部门也都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具体工作,切实形成了机构、组织、人员“三到位”的工作格局。
(二)编制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要求,全面、高质量完成了2016年《明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明山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编制工作。《目录》共计录入58条政府公开信息,包括部门机构职能、相关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编制完成的同时,在明山政务网和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公开,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及时转发了省、市相关文件,并结合实际,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涉关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工作制度。
(四)完善查阅场所
为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我区在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开辟专门区域,添置查阅、复印等设备,方便公众查询;并继续完善全区25个行政村、53个社区建立起的政府信息查询站,保证政府主动公开信息全部进站,供居民查询。
(五)积极开展培训和宣传工作
注重加强培训工作,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有了明确了解,增强了工作人员对《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和贯彻落实《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从而强化了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为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素质保障。2016年5月12日政务公开宣传日,我区组织区民政局、科技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卫生局、计划生育局、明山工商局、国土明山分局等9个政府职能部门参加活动,共展示宣传板20块,悬挂宣传条幅、标语12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4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60余次,在与民互动中使人民群众更加了解政府职能部门的工作流程、行政审批事项、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营造了实施《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16年,全区各类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453条,内容包括经济建设、政府采购、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卫生以及全区各部门工作重点工作动态等诸多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区政府共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次,均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区公开的全部政府信息均属免费公开,不存在收费现象。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2016年,我区未接到任何形式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件。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2016年,我区积极努力、认真细致、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公开内容不够深化。目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与公众密切相关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的草案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提高。虽然区政府在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着力推进纸质《政府信息目录》,但公开的形式比较单一,不够丰富,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宣传和引导工作做得不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进的实践证明,城区层面的工作重点是提高公众的知晓度,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宣传和引导的不够,不少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和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尚不熟悉。
2017年,我区将进一步增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感,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自觉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团体、人民群众等的监督,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和改进政务公开工作,使工作的透明度不断提高,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一是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高全区干部职工对实施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二是进一步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推进政府的信息公开。三是进一步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和完善内容审查、更新维护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使政务公开真正成为贴近和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问题的助推剂,成为政府与百姓沟通的连心桥。

 

明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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