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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纪要

时间:2016-12-19 13:17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点击:

    12月15日,明山区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海深,区人民法院院长姜应涛,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魏巍,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召开明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定于2016年12月29日至30日召开,会期两天;讨论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列席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员名单、明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区政府2016年度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通过了人事任免。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宫丽君强调,区人大常委会委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和履行代表职务的关系,在人代会期间,带头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做出表率。各人大街道工委主任要组织好各自代表团的代表,按照会议日程安排准时出席会议、参加分组讨论。要在区委的领导下,继续抓实抓细会议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区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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